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98.“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这从“献”、“祭牲”、“有酵之物”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献”和“祭牲”是指对主的敬拜(参看922, 9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 8680, 8936节);“有酵之物”是指被歪曲的某种事物和邪恶所产生的虚假(2342, 7906, 8051, 8058节);“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教会的真理(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表示由教会的真理所产生的对主的敬拜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至于何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何为非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可参看前文(1679, 2408, 4729, 6359, 7272, 8298, 9258节)。
源于良善的真理,就是教会的真理,之所以决不能与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完全不一致。它们是对立面,这会造成冲突,结果,要么良善灭亡,要么邪恶逃跑;因为良善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邪恶来自地狱。诚然,真理存在于恶人身上,虚假也存在于善人身上;但与恶人同在的真理只要仅仅在记忆中,作为手段服务于邪恶,就不会与他们里面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混在一起。只要是这样,真理就没有生命。不过,如果真理被歪曲以至于支持邪恶,这也是由错误解读造成的,那么它们就会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渎。关于这种亵渎的性质,可参看前文(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4289, 4601, 6348, 6959, 6960, 6963, 6971, 8394, 8943, 9188节)。
不可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这一事实从以下关于连同祭物一同烧在坛上的素祭的律法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论到这条律法说: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任何酵与蜜,你们都不可焚烧作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利未记2:11)
由此明显可知,这条律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这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祭牲的血”,而不说“祭牲”;因为“血”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6571.“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表疏远的事物所意图的,无非是邪恶。这从雅各儿子们的代表和“意思是害我”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的儿子们,即此处的“你们”,是指疏远真理和良善的事物(参看6557节),因为当思想害约瑟时,他们就代表疏远的事物;“意思是害我”是指意图邪恶,因为针对某人所思想的邪恶就是所意图的邪恶。由于已疏远的事物不能意图良善,所以说他们所意图的,无非是邪恶。此中情形是这样:疏远良善与真理的人所意图的,无非是邪恶,因为他无法意图良善;凡他所意图的,都在他里面掌权,因而存在于他的一切思维和他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中。事实上,意图或目的才是人的真实生命,因为目的是他的爱,而爱是他的生命。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本性与他所关注的目的完全一样;这目的也是他在天堂之光中的形像。或许令你惊讶的是,他的形像总体上如何,他意愿的最小事物的形像就如何。这意味着整个人完全就是其目的的样式。
由此可见,本身为一个邪恶目的的人绝无可能在那些为良善目的的人中间;也就是说,在地狱里的人绝无可能在天堂;因为这些目的彼此冲突,良善的目的会占上风,因为它们来自神性。由此也可以看出,那些以为人人都能单单通过怜悯获准进入天堂的人想的是不正确的。一个本身为一个邪恶目的的人若真的进入天堂,就会发现他像一个垂死挣扎、极其痛苦的人那样难以存活;此外,在天堂之光中,他看上去就像一个魔鬼。由此明显可知,那些疏远真理与良善的人只能思想邪恶;并且这邪恶就存在于他们思维和意愿的最小细节中,这一事实从这类灵人远远发出的气场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从该气场就能发觉他们的性质;这个气场可以说就是从他们生命的每个细节显现出来的属灵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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